学生工程实践守则

作者:黄薇 时间:2022-05-10 点击数:


1. 学生在工程实践期间必须听从工程实践指导教师的指导,认真按照工程实践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工程实践任务。

2. 严格遵守基础实验与工程实践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。不得迟到、早退无故缺席。凡无故旷工者,该工程实践单元无成绩;无故缺勤率达l/4以上者,工程实践成绩作不及格处理重修的一切费用自理。迟到、早退累计三次视作缺勤一次。

3. 学生因病请假,必须持医院或挂钩医院的假单(急诊除外):事假、公假必须持有关院系的证明,报中心审批。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。因病事假所漏缺的工程实践内容必须补足:病事假天数超过工程实践总天数1/3以上者,工程实践成绩作不及格处理。

4. 工程实践须按工种要求穿戴必备的防护用品,长发同学须戴工作帽,头发盘入帽内。不准穿高跟鞋、凉鞋、拖鞋,不准戴围巾、穿裙子,操作旋转类机床时不准戴手套。

5. 学生应在指定位置操作,中途不得擅自离岗、串岗,否则作旷课处理。工程实践时不得高声喧嚷或做与工程实践无关的事情,不听劝告者将取消其工程实践资格。

6. 每天工程实践结束时,应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并切断电源,未达到规定要求则必须重做。否则将以未完成工程实践任务处理。

7. 工程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注意爱护和保养机器设备、工具、量具、刀具等。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操作任何仪器设备。

8. 工程实践期间,学生因违反工程实践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,则由学生本人负责;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,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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